锦溪(旧称陈墓),位于昆山市西南隅,东临上海,西近苏州,距古镇周庄8公里。是拥有两千多年历史的江南水乡古镇。
“镇为泽国,四面环水”,“咫尺往来,皆须舟楫”是锦溪的写照,水巷、河埠、拱桥、骑楼、廊坊、街市二千余年的历史文化蕴积所调集凸现的水乡神韵,宛若一幅动人心魄的绝妙画卷。沈从文喻她“睡梦中的少女”,冯英子则称她“淡抹浓妆总相宜”,已故大师刘海粟则赞誉她是“江南之最”。
为促进锦溪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繁荣中国摄影事业,中国摄影家协会与昆山市锦溪镇人民政府联合举办“印象锦溪”全国摄影大展。诚邀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用影像去记录那如诗如画的水乡风貌:若隐若现的陈妃水冢、风铃悦耳的文昌古阁、蛟龙卧波的十眼长桥、以及“三十六座桥,七十二只窑”的传说…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中国摄影家协会
江苏省昆山市锦溪镇人民政府
承办:《中国摄影》杂志社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昆山市文联
昆山市摄影家 协会
二、征稿要求:
1、凡展现江苏省昆山市锦溪镇的自然风光、名胜古迹、风土人情的摄影作品均可参展。
2、题材、投稿数量,单照、组照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3、鼓励记录类作品,但不排除用各种艺术手段进行创作的艺术类作品。
4、投稿分纸质作品投稿和电子影像投稿:
纸质作品投稿
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标准矩形作品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组照每组不超过8张(以胶带按顺序相连)。
参展作品填写参展表,并按表格要求注明作者、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说明、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作品参展表可从征稿启事中复印或点击www.cphoto.com.cn下载。参展表请用电子录入,勿用手写。
电子影像投稿
1)光盘投稿,每张照片不小于2M(JPG格式)。
2)网络投稿:
作者须先在《中国摄影》网站(www.cphoto.com.cn)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及真实电子信箱。注册成功后,进入网站首页“印象锦溪全国摄影大展”专区投稿。在线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文件格式,文件不大于300K,图片长边应在600-1000像素之间。
3)电子影像投稿者,作者必须保留原始数据文件,以便入围后统一调底使用。更多投稿说明详见网站首页“印象锦溪全国摄影大展”投稿专区。
5、所有参展作品均应为未在全国性影展、影赛获奖的作品。
6、所有入选的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与本次大展相关的活动宣传、大展主题画册、展览以及锦溪政府公益宣传,并不再另付稿酬。
7、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8、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9、部分参展作品将择优选登在《中国摄影》杂志。
10、本次活动入选作品及在《中国摄影》杂志选登的作品,均可作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11、主、承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三、稿酬设置:
“印象锦溪”大展特别珍藏作品1幅,稿酬30000元
大展典藏作品2幅,稿酬各10000元
大展收藏作品4幅,稿酬各7000元
(为鼓励全国更多地区作者参展,以上奖项仅限昆山市外投稿者获得,以身份证或户口本所在地为准。)
大展佳作作品8幅,稿酬各3000元
大展优秀作品20幅,稿酬各800元
大展入选作品100幅,稿酬各100元
同时颁发荣誉证书一帧。
同一作者获优秀和入选作品的数量不限,但佳作及佳作以上的作品不得重复,稿酬个人所得税由举办单位代扣代缴。
四、截稿日期:
2010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邮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7号隆基大厦南楼502,《中国摄影》杂志社“印象锦溪”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邮编100005。
咨询电话:(010) 65280529
联系人:王巍(13801189047) 李晓成
六、活动说明:
1、在大展期间,自行或组团至锦溪古镇创作,省级以上的摄影家协会会员凭本人会员证可免去所有景点门票。省级以下各级摄影协会会员,凭会员证门票6折。
2、大展结束后,将邀请佳作及佳作以上的获奖者参加在锦溪举办的揭晓典礼等相关活动(往返火车票以及在锦溪当地食宿费用由邀请方承担),具体时间另行说明。
3、“印象锦溪”全国摄影大展活动对外协调部,联系人:诸秀英,浦美凤女士。联系电话:0512—57225799
4、更多活动说明(锦溪介绍,推荐拍摄路线,食、住、行等内容)请点击中国摄影网站首页www.cphoto.com.cn“印象锦溪全国摄影大展”投稿专区。